趋势网(微博|微信)讯:今天网友热议的网络热点是女子想为亡夫再生一个孩子遭拒、女子用亡夫胚胎求试管二胎遭拒……趋势君整理报道如下:
女子想为亡夫再生一个孩子遭拒
2018年,李女士与丈夫因多年不孕求助于试管婴儿技术,历经两年半治疗后顺利诞下一子,并冷冻保存两枚优质胚胎以备未来生育需求。然而,2020年9月,丈夫因突发脑动脉瘤入院,40小时内生命体征骤然消失。处理完丈夫后事后,李女士向医院提出移植剩余胚胎的请求:“这是他留在这世上的唯一血脉,是我们全家走出阴霾的希望。”
面对李女士的诉求,医院依据2001年原卫生部发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明确拒绝。该规范规定,实施辅助生殖技术需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知情同意书,且“禁止为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丈夫去世后,李女士在法律身份上成为“单身妇女”,共同签字无法实现,医院若违规操作将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吊销执照。
2021年5月,李女士将医院诉至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2023年,福建高院在再审中改判医院继续履行合同,李女士丈夫生前聊天记录中透露想要二胎的意愿。而判决书中的“法律不应成为阻断生命希望的壁垒”成为金句。
法院核心逻辑在于:丧偶女性不同于“禁止实施辅助生殖”规定中的“单身妇女”,其生育选择基于丈夫生前意愿,符合公序良俗。但也存在令人担忧的现实伦理问题,抚养能力与孩子福祉存疑,单亲家庭可能使孩子面临情感缺失与经济压力,甚至引发遗产纠纷。
尽管法律为李女士们打开绿灯,但现实远未圆满。2023年,李女士接受移植手术,却因胚胎未着床而失败。
·清华学生兼职家教被白嫖300元 ·江苏爸妈生出混血娃娃 ·吉林通榆涉恶性案件嫌犯被抓 ·姐弟7万买相邻墓位下葬发现不相邻 ·吉林松原发生恶性案件
网友评论:
□ 医院和女士都在走流程。
□ 为孩子的一生考虑考虑吧。
□ 一面是法理对“胚胎处置需双方同意”的坚守,一面是未亡人想留住丈夫最后血脉的执念。
□ 不是已经生了一个了?不算后代不算血脉?
□ 双亲都健在的,都选择不生,相信我,医院是在救你。
□ 孩子自己能选,会愿意在一个没有父亲的家庭嘛?以后妈妈再婚,妈妈也没有了。
□ 丈夫生前已经试管技术生了一个大宝,那就安心把大宝抚养成人不就好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