趋势网(微博|微信)讯:今天网友热议的网络热点是检方仍认定订婚强奸案有实际性行为、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择期宣判……趋势君整理报道如下:
检方仍认定订婚强奸案有实际性行为
3月25日,此前备受关注的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开庭,上午9时进行刑事部分,下午3时进行民事部分。
当日中午1时许,庭审结束,记者从男方母亲处获悉,该刑事案件将择期宣判。
男方母亲称,庭上曾表述女方处女膜未破裂等疑点,但庭上检方仍认为男方发生了插入性性行为,“主要是根据女方供述。检方提出有些情况有不确定性,与个人处女膜形态有关系。”并不能直接确定当时男方未发生插入性行为。
对于男方家属此前提出,事发房间内的纸巾未检测出男方DNA,相关DNA鉴定结果在男方被批捕后才出等相关疑点,家属暂未向记者说明庭审相关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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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 重点不是订没订婚,是有没有强迫。
□ 其实只要有接触百分百的能监测出DNA,有没有检方很清楚,只是第一步错了,现在只能错下去,不然要给兄弟单位找麻烦。
□ 认定女方说的就对还要证据干嘛?
□ 不是疑罪从无吗?
□ 以后真的结婚了,第一次女方因为怕痛喊了一声不要,到底要不要继续。
□ 我觉得证据应该就是客观的,什么证据证明了插入,或者什么证据证明没有插入,不能听一面之词。
□ 这事越闹越麻烦,要定罪,就拿出一锤定音的证据。没有罪,就释放,做出赔偿。拖得越久,整个社会男女越对立,越撕裂。
□ 我单纯感觉检方逻辑有点问题……既然主张有实际行为,检方应该提供这个行为的实证,而不是仅根据描述作出不能说明没行为的结论,这不符合举证原则。
□ 都走到订婚这一步了,还不能好好商量一下怎么个配合好再做吗。
□ 不是很理解,没有实际性行为的话,之前对“自愿不自愿”为争论点的讨论算啥?
□ 这个判决将会比货拉拉案件产生更大的影响。
□ 这好像是说,虽然没有证据,但是就要认定。
趋势君观点:
法律上,订婚不等于性同意,监控视频可以作为男子动粗的证据,但是目前似乎并没有直接判定强奸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