趋势网(微博|微信)讯:今天网友热议的网络热点是人贩子被判死缓后对被害人破口大骂、入室抢婴案主犯庭审多次傲慢抖腿……趋势君整理报道如下:
人贩子被判死缓后对被害人破口大骂
12月5日,备受关注的山东“入室抢婴案”二审在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此前一审时,法院认定4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拐卖儿童罪。其中,主犯曾某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吕某某和王某某无期徒刑;被告人袁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
一审判决后,曾某某和袁某某提起上诉,同时,被害人姜甲儒及其父母也就刑事附带民事提出了上诉。
案件发生于19年前。经检察院审理查明,2006年11月左右,曾某某得知苏某娥和刘某强夫妇想抱养个男孩,产生了偷个男孩卖给他们的想法。随后,曾某某与吕某某、王某某共同预谋此事,并安排吕某某寻找合适的作案目标。
后来,吕某某经人介绍认识了袁某某,得知肥城市王庄镇后于村乔守芬家中有新生男婴,且只有老人在家等情况,于是到附近踩点。据了解,袁某某是乔守芬的同村村民,两家相距仅数百米。
同年12月4日凌晨1时许,曾某某、吕某某、王某某携带撬棍、断线钳等工具,采用翻墙入院破锁的方式进入乔守芬家中。曾某某、王某某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控制住姜某某夫妇,吕某某则进入堂屋西卧室,将8个月大的被害人姜甲儒从床上抱走,后3人离开。
案发次日,曾某某、吕某某以28600元的价格将被害人姜甲儒卖给苏某娥、刘某强夫妇,并与王某某瓜分了赃款。后来,刘某强夫妇给被害人姜甲儒取名刘恩正,并落户于济宁市任城区。
案发17年后,警方通过大数据比对和人脸识别技术,成功寻回姜甲儒。
2025年9月一审以拐卖儿童罪判处主犯曾某某死缓,其余三人被判无期或15年有期徒刑。宣判时,曾某某当庭对被害人一家及法官破口大骂,威胁“出来弄死你们”,需两名法警压制。
2025年,12月5日,乔守芬告诉记者,开庭前一天,他们请求法官约束主犯曾某某的言行。她称,从孩子被抢至今,他们一家人受了无数伤害,不希望再遭受人贩子的猖狂辱骂。
“但他管住了嘴,却管不住腿。”乔守芬说,二审庭审时,曾某某频繁通过抖腿来表达自己的傲慢和无所谓。为此,法警曾多次做出提示,但他并未收敛。
乔守芬多次表示,他们依然希望法院能重判被告人。“真的怕他们减刑后出来,会不会继续报复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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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 抢孩子还敢骂被害人,太嚣张了。
□ 这种完全没有悔罪表现得人贩子,为什么还能得到缓刑?
□ 这不光拐卖这是先抢后卖啊,比人贩子更可恶可恨可怕。
□ 不悔改,还威胁被害人,太恶劣了。
□ 毫无悔过之心,只能说明内心之恶根深蒂固,属于反 社会反人类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