趋势网(微博|微信)讯:今天网友热议的网络热点是女子760万买房住了1年发现是凶宅……趋势君整理报道如下:
女子760万买房住了1年发现是凶宅
2021年1月底,杭州的王女士以总价759万元购买了杭州城西一套95㎡二手房,原业主张某提出为了她孩子读书方便,想等到2022年3月再交房,双方将这一约定写进合同的补充条款。
2021年3月完成过户后,直到2022年3月王女士才正式拿到房,装修后2022年12月入住。
2023年10月,入住近1年后,王女士才从邻居那得知,她花高价买到的这套房竟是套“凶宅”。
原来,2021年4月,原业主张某的孩子在房内自杀。
王女士起诉要求退房并返还购房款,一审法院判决王王女士胜诉,认定张某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未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房屋。
目前,张某已提起上诉,二审尚未宣判。王女士因经济压力,仍暂住该房。律师表示,合同中明确约定“凶宅”条款,买方可主张退房并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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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 原价退了就相当于赚了,因为房价降了很多。
□ 签订合同时立马交房就没有后面的事情了。
□ 一般来说凶宅是骨折价吧,半价都有。
□ 2021年3月完成过户,然后约定继续可以住到2022年3月,房东的孩子是2021年4月在房内自杀身亡,这个说明房东在卖房时期没有隐瞒,后面发生的事情,我个人觉得应该协商解决。
□ 如果住了一年没啥问题似乎证明了主人有逢凶化吉之力。
□ 如果有合同约定确实不好说什么,但如果是我买的,可能真不好意思退掉还要人赔偿,毕竟那家人很惨了。而且我会觉得原业主倒霉过了,已经把这个地方的煞气带走了。有人替我们受过难了,剩下的应该是好运气的意思。
□ 好奇是怎么情况下,那个邻居会告诉她房子是凶宅的了。
□ 凶宅,心理阴影大于实际问题。
□ 住了没事就不是凶宅。
□ 正常死的不算,非正常死亡才算凶宅。
趋势君观点:
打骨折价心理也有阴影,原房主也可怜,双方都不愿意发生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