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说他提议的法案将对第四修正案保护 法进行网上重申:
“美国国会已通过的各种法律都毁掉了我们大部分的第四修正案保护 法。而实际上,如果他们不使用电子邮件,手机,互联网,信用 卡,图书馆,银行或其他形式的现代金融和通讯方式,这便意味着美国人只能指望第四修正案的保护了。”
“在技术先进的世界中,宪法基本权利不能由于基本的日常生活职能却变得无效,这项法案将提供更需要的透明度,并由第三方持有的记录重申第四修正案保护 法。”
此前,参议院司法委员会批准了参议员帕特里克.莱希提出的2013年电子邮件隐私条例草案,而一个月后,保罗的法案便在参议院中提出。然而,与莱希不同的是,保罗的法案可以确保由第三方所持有的在线数据都受到第四修正案的保护。
在当今的完美世界中,保罗的法案将与众议员佐伊洛夫格伦的在线通信和地理定位保护 法案强强联手,从而创建出功能强大的第四修正案保护 法。
不幸的是,我们生活的世界里,美国国会只满足于在枪伤上绑绷带(好了伤疤忘了痛)。换句话说,我们可能要得到法案所要求的授权时才能接收邮件了,当然这只是在特定的状况下实施。你大部分的个人在线存储数据依然会遭受非法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