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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手机垃圾短信屡禁不止背后存在巨大利益纠葛
垃圾短信泛滥背后往往存在巨大的利益纠葛。呼唤从制度和法律层面破除这一见不得阳光的黑色利益链条,日渐成为各界共识,而日前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让大家看到了希望。
编者按
手机用户饱受垃圾短信困扰已非一时。工信部五年间三次下发通知,开展垃圾短信治理。媒体、数据安全公司也都不遗余力地对垃圾短信分别进行曝光和拦截,但时至今日,垃圾短信依然猖獗。如何从制度和法律层面破除垃圾短信背后存在的黑色利益链条,构建安全可靠持续的用户隐私安全防护体系,正在成为业内外共识。
“我现在在外地出差,请将房租打到下面的卡上。”这是近期不少人都收到过的一条短信的开头,短信的剩余部分便是一张银行卡的开户行和卡号,落款是“房东”。居住在北京西城区,并未租住任何房屋的章晓利竟也收到了这样的短信。他告诉记者“每天都会收到”形形色色的垃圾短信。
根据某手机安全软件的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上半年,该软件为1亿用户拦截的垃圾短信总量超过105亿条。按此数据测算,全国10亿手机用户在上半年实际遭受的垃圾短信总量在千亿条左右。
手机用户饱受垃圾短信困扰已非一日。而从垃圾短信出现之日起,治理垃圾短信的努力就从未间断。工信部曾于2008年、2009年和2012年先后下发通知,开展垃圾短信治理,运营商也曾签署协议,治理垃圾短信,但垃圾短信却始终未销声匿迹。垃圾短信缘何屡禁不止?
猖獗的垃圾短信
谈及垃圾短信的猖獗,几乎每个接受记者采访的人都深恶痛绝。
“每天都能收到垃圾短信,什么样的都有,有骗钱的、促销的、卖房卖车的、甚至还有含有色 情信息的,手机卫士有时一天就能拦截六七条,随时都能收到。”家住北京市昌平区的公司白领小赵说。
“垃圾短信太多了。我睡觉不关机,有时候夜里四五点钟也有垃圾短信发过来,午休时,也会被垃圾短信吵醒,这是最恼人的地方,它就是不让你休息。”事业单位员工小徐深受垃圾短信之害。
更夸张的是,为了孩子小升初,给孩子咨询过一家培训机构的李女士,一个上午居然收到了同一培训机构发来的上百条短信。
而相对于他们的苦恼,杭州李氏夫妇的遭遇可以用悲惨来形容。这对夫妇收到了一条自称来自“中国银行”的网银E令升级提示短信,要求其登陆指定的“中国银行”官网进行升级,询问过其他商户也收到相同短信后,李氏夫妇信以为真,按照短信提示,打开了“中国银行”官网,根据提示进行网银E令升级,鼠标轻点,结果80多万元不翼而飞。
“我儿子还在高中,有一次无意中从他手机里发现了一条含有色 情内容的短信,你说这算什么事?”在所有垃圾短信里,周女士最担心的是色 情短信。
根据360手机云安全中心《2012年上半年中国垃圾短信现状与趋势》对2012年上半年垃圾短信分类,欺诈类短信在垃圾短信中排名第一,占37%,以冒充亲友、中奖钓鱼、声讯扣费为三大主要类型。金融理财荐股、商品打折促销、房产中介、移民留学四大广告类短信共占34%。违禁物品销售、开发票办假 证、色 情服务三大违法类短信共29%。
调查显示,广东、北京、吉林等地成为垃圾短信发送卡的源头地排名前三的地区。垃圾短信在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三大运营商所占比分别为41.1%、36.1%和14.6%。
背后的利益纠葛
“如果有一天全世界都离你而去,至少还有垃圾短信记得你。”一位网友的调侃成为人们对垃圾短信屡禁不止无奈的表达。
调查显示,垃圾短信背后存在诸多不法利益纠葛。
网上的短信群 发公司随处可见。记者联系到一家江西南昌的短信群 发公司。该公司称能够“向北京地区10万个中高收入群体的电话号码群 发短信广告”,要价2000元。保证到达率在“95%”以上。根据该公司提供的数据,群 发短信的收费根据群 发短消息数目多少而不同。1万条起步,条数越多,则单条价格越低,超过30万条,每条短信收费低至0.018元。业内人士介绍,用群 发器发送数十万条短信,只用几台机器,数小时就能搞定,一条短信赚取一分钱,利润也十分可观。
业内人士称,全国以群 发短信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数以万计,大部分公司都有自己的短信平台,一些代理商甚至发展了二级、三 级代理。据工信部2012年有关数据显示,2011年全年处理的短信群 发端口5195个、号码2120万个。
短信群 发公司的个人用户信息又是从何而来呢?记者在搜索网站输入“业主数据”、“客户 数据”等关键字,跳转出的网站中,有不少是出售个人信息的内容。记者联系到一位卖家,他称,手中的数据从正规的物业、商场、运营商等处获得,“保证准确”,“价钱可商量”。北京2011年宣判的一起出售个人信息案件的23名被告中,有7人分别来自移动、电信、联通公司内部,或其他公司派驻电信运营商的职员。
为了治理垃圾短信,国内运营商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等曾共同签署“关于网间垃圾短信联动处理框架协议”。但媒体暗访后却发现,部分地方运营商主动接受客户预订群 发垃圾短信,甚至发送包含违法内容的垃圾短信。为了规避风险,这些运营商甚至列出“红名单”,将部分领导和监管部门的手机号列入发送屏蔽之列。
2011年8月,中国互联网反垃圾邮件协会发布的“2011年第二季度中国反垃圾邮件调查报告”显示,68.3%的用户认为运营商的不作为,是垃圾短信的责任主体。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李曙光教授表示,垃圾短信屡禁难止,归根结底,不是技术层面问题,而是利益问题。运营商与垃圾短信发送商之间存在着利益关系,运营商为发送商提供短信发送平台甚至泄露用户个人信息,从中可以获取不菲的收入。想让运营商“自断财路”,不那么简单。
亟须的“综合立法”
垃圾短信从出现之日起就是过街老鼠。
据了解,我国的《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违反法律法规及迷信、淫 秽等有害信息,都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 卖、传播淫 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有类似规定。工信部最近五年曾三次下发通知,开展垃圾短信治理。媒体、数据安全公司也都不遗余力地对垃圾短信分别进行曝光、拦截,但时至今日,垃圾短信却依然猖獗。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符启林认为,“目前我国垃圾短信治理需要通过立法手段来解决,并不是单一的法规,而是‘综合立法’。在个人隐私保护 法中进一步明确公民在电信服务中应享有的权利;对于一些严重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与隐私权,并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有必要通过刑法来惩处。”
北京邮电大学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副教授谢永江认为,为了避免垃圾短信利用网络平台发送,我国亟须建立一部互联网管理法。
2012年12月28日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简称《决定》),为国家机关、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网络服务提供者、个人的电子信息管理带来一些希望。《决定》第6条规定了网络服务者应要求入网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
对此,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政策研究所总工程师周光斌认为,目前利用手机短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问题日益严重,对于从事欺诈等非法活动的人来说,实名制将是一个很大的限制和打击。
在垃圾短信、邮件治理上,《决定》第7条内容更为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电子信息接收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电子信息接收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或者个人电子邮箱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
采访中更多用户直言,希望能够重罚垃圾短信的发送者。然而,虽然《决定》第11条规定了妨害信息安全的惩罚措施,但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判罚标准。
就在《决定》发布前两个月,新加坡国会通过个人信息保护 法案,禁止向个人发送市场推广类短信等垃圾信息,违法发送垃圾信息的机构或个人可能面临着100万新元(约合514万元人民币)的重罚。这条信息曾在网上引起热议。
受垃圾短信困扰之苦的张先生告诉记者,希望我国能借鉴这种做法,“垃圾短信的发送者就是为了牟利,只有让他们付出高昂的代价,敢铤而走险的人才会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