趋势网讯:
作者:商报记者 金琳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选”要在成熟的市场上杀出一条血路,不用一点儿非常手段怎么能行?于是,近期互联网市场上掀起了一场场夺人眼球的“世纪大战”。
然而,法律是公平和正义的底线。
因此,企业“不能无所不用其极”,否则岂不是将法律视为儿戏?《上海商报》将在近期以系列报道的形式分析点评“大战中那些危险的事儿”。
“公众知情权”和“用户隐私权”孰轻孰重
近日,奇虎360公司和百度就搜索市场展开了一场“3B大战”,360搜索引擎在短短几天之内市场份额暴涨,迅速蹿升为行业第二。然而,相关人士指出,奇虎360在运营中违反了行业通行的Robots协议,强行抓取百度数据。
Robots协议也称爬虫协议、爬虫规则等。网站通过Robots协议告诉搜索引擎哪些页面可以抓取,哪些页面不能抓取。Robots协议是行业通行的规则,其目的是保护网站数据和敏感信息,确保用户信息和隐私不被侵犯,但其实施主要依靠搜索引擎自觉遵守。
事实上,Robots协议是一个行业规范,渊源则来自于google(谷歌)与各商业站点之间的“妥协”。
“Robots协议的核心思想就是要求爬虫程序不要去检索那些站长不希望被直接搜索到的内容,并将约束Robots程序的具体方法规范成格式代码。Robots协议虽然并非强制性法规,但这是互联网业界经过长期博弈,最终在搜索引擎与商业站点、公众知情权和用户隐私权之间达成的一种妥协机制。”业界专家介绍说。
特邀采访对象: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吴秋发律师
上海商报:这种作为业内规则的协议,约束力到底有多大?
吴秋发:Robots协议是网站针对所有搜索引擎工具设定的公开与不公开信息的范围,而不是针对某一个或者某几个搜索引擎工具设定。比如网站设计中的密码登录系统信息、用户注册系统信息、社交网站用户信息、求职网站个人信息、电子商务网站用户信息等,都是Robots协议默认设计为禁止搜索引擎扫描捕捉的内容。
Robots协议作为行业惯例,是一个行业规范,Robots协议的效力属于行业自律,不是法律、法规,不具有普遍意义的强制约束力。从某种角度来讲,也是道德层面的内容。
搜索引擎工具存在违反该协议行为,是无法根据上述协议追究其责任。但可以依据可能违反著作权法、专利法、反垄断法以及个人隐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来追究责任。
上海商报:如果搜索引擎不遵守Robots协议,随意爬取用户信息,是否有侵犯用户隐私权之嫌疑?
吴秋发:隐私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应受到法律的保护,我国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 法等法律对隐私权都有明确的规定,搜索引擎不遵守Robots协议,随意爬取用户信息,将涉嫌侵犯隐私权。
上海商报:“公众知情权”和“用户隐私权”之间如何平衡?
吴秋发:在公众知情权和用户隐私权冲突个案中,公众知情权和用户隐私权保护应该是平等的,如果法律赋予更大的权利优于另一种权利,就否认了权利平等,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则和精神。当用户隐私权与公众知情权发生冲突时,应进行适当的协调,通过在较小的范围内公开隐私,既满足公众知情权的需要又充分保护用户的隐私权。
垄断一说是否成立
同样是3B大战,也有一种观点认为,这对于打破搜索引擎市场垄断具有积极的意义。百度长期占据着这一市场七成以上的份额。
评论人士方兴东就认为:“‘3百一战’意义深远,很可能是中国搜索市场垄断破局与变局的破冰之战。因为这场搜索大战,其竞争程度之激烈,战火波及之广,持续时间之长,战况之精彩,影响之深远,意义之重大,很可能创造一系列的历史之最。”
垄断在互联网行业是一个并不陌生的字眼。就在刚刚过去的七月份,欧盟宣布,微软是否遵守让用户选择浏览器一事进行反垄断调查,若证实微软未有遵守2009年所定协议,强调会严惩处理,而微软最高可能面临数额占营业额10%的罚款。自今年以来,身陷反垄断诉讼,微软不是互联网企业中的第一家。国外的苹果、谷歌都先后遭遇反垄断调查。
4月18日开庭的奇虎诉腾讯垄断案中,奇虎引用第三方咨询公司艾瑞咨询提供的《中国即时通讯行业发展报告》,称腾讯的市场份额达76.2%,而其他任意一个经营者的份额都不超过7%。
但以研究报告为证据提起的反垄断诉讼多以失败告终。例如,在人人网起诉百度一案中,人人网也收集了一些调查机构发布的搜索引擎的市场报告,等等。但法院认为这些材料不足以证明百度在市场份额大到二分之一,存在着市场支配地位。
上海商报:垄断法为何约束不了互联网巨头?
吴秋发:互联网产业与实体经济产业有很大的差异,在实体经济中,判断是否滥用市场地位,可以使用价格要素作为一个衡量标准,但互联网经济绝大多数都是免费产品,因此以价格作为判断即失去了意义,导致反垄断法在互联网领域中适用的难度。
以下案例足以说明在司法实践中对“相关市场”认定的困难程度。对微软操作系统提反垄断控诉时,微软引用的一条理由是,其操作系统上的浏览器是一个整体的产品。如果将它界定为一个整体的产品,而不是一个操作系统市场加一个浏览器市场,那么它的垄断行为就不存在了,它的捆绑就不存在了。
相关链接
3B夜战“8·28”
8月16日,“360搜索”(so.360.cn)低调上线。
8月20日,360网址导航(hao.360.cn)和360浏览器中的默认搜索引擎由原来的谷歌变为“360搜索”。今年4月奇虎360(QIHU.NY)最新年报显示,截至2011年底,奇虎360拥有逾4亿用户,渗透率达90%;360安全网址导航是中国最大导航起始页;360浏览器用户数达2.55亿。
知名数据咨询机构Hitwise发布的监测数据显示,巨大的用户量使“360搜索”一周就获得了10%左右搜索市场份额,成为仅次于百度的内地第二大网页搜索引擎。截至8月21日,百度市场份额已从8月16日的64.9%下滑到55.1%,谷歌则从10%下滑到7.5%。
8月28日晚,百度针对360的“侵权行为”进行大规模反制:对360所带流量强行跳转至百度首页。8月29日,360网址导航搜索框中的所有百度产品被全部撤掉,替换为自有产品或搜狗、谷歌、互动百科等相关产品。
业内观点
中搜总裁陈沛:无论3B大战,还是3SB大战,都无法真正改变中国搜索市场格局,因为都是“马车对马车的战争”,汽车并没有出现。
搜狗CEO王小川:“一个流氓,一个垄断,该帮谁呢?参战了就真他妈3SB。”
易观国际分析师董旭:“百度优势在于品牌、用户习惯和多年磨炼的营销体系(包括产品和人才)。360优势在于客户端产品所拥有的用户流量及″占领道德制高点″所获得的支持。用户份额变化相对来说可能会明显,但收入份额短期内不会有特别直接的变化。”
[责任编辑:许莹莹]